浙江佳宝拍卖有限公司
卖家指南暨委托拍卖流程
一、送拍
1、实物送拍
您可直接携带藏品实物原件带来我公司,我们的专业人员将接待送拍业务。
公司送拍接待时间:每周一 9:30-16:00,并请务必提前致电预约。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现代置业大厦东楼902-908
联系电话:0571—85176839(书画)0571-85175212(古玩)
2、电子邮件送拍
如您在外地或不方便前来,可先把藏品实物的清晰电子图片和具体联系方式发到公司电子邮箱:zjjbpm@sina.com ,由业务人员查阅邮箱后逐一回复。(藏品照片请以普通附件形式上载于电子邮件内发送)。如果初步判断藏品实物适合上拍,我司会以电话方式约您进行实物送拍,所以邮件中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
3、巡回征集送拍
我们的征集团队会定期前往全国各地巡回征集,您可随时关注我们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征集信息。
二、上拍
如送拍藏品实物经专家小组审定通过,我公司会与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藏品实物会保留在佳宝拍卖库房中并在拍卖预展时公开展示。拍卖之前本公司对已征收拍品有最终删选权。
三、拍卖费用
1、拍卖之前我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
2、拍卖之后
a、若拍品成交,我公司会对委托方收取藏品实物落槌价12%的佣金、1%的保险费、 3%的个人所得税(代收)、以及1000元左右的图录费(具体按图录版式收取)。
b、若拍品未能成交,我公司不收取您任何费用并将藏品实物原件退还。
四、大宗拍卖
重要或大宗的拍品委托,可直接致电,我们将提供专业的服务。
五、重要注意事项
委托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公司拍卖规则(来电询问或登录本公司官网www.zjjbpm.com),并对自己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若为自然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或中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持有效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人就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拍卖品不可撤销地向本公司及买受人保证:
委托人对该拍卖品拥有绝对的所有权或享有合法的处分权,对该拍卖品的拍卖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权益),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已尽其所知,就该拍卖品的来源和瑕疵向本公司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
除本公司与委托人约定无保留价的拍卖品外,所有拍卖品均设有保留价。保留价由本公司与委托人通过协商后书面确定。保留价数目一经双方确定,其更改须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本公司对拍卖日期、拍卖地点、拍卖场次、拍卖条件、拍卖方式以及通过图录、新闻媒体或其它载体对任何拍品作任何内容说明等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授权本公司拍卖的拍品所产生的费用均按公司规定的正常费用收取(详见第三条)。
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已按本公司拍卖规则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自拍卖成交日起35天后扣除拍卖费用,并将出售收益以人民币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委托人。如拍卖品未能成交,不收取任何费用,退还拍品。
特别说明:所有竞投事宜以《佳宝拍卖规则》为准。委托人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公司拍卖规则,并对自己委托行为负责。